镇江市高专2017提前招生简章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02 09:41:24

镇江市高专2017招生章程

2017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办学特色

  老牌公办高校,百年文化积淀。

  办学理念先进,注重学生发展。

  专业特色鲜明,成才渠道多元。

  师资优势明显,设备设施先进。

二、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含符合高考报名资格的中职学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信息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目前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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