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3:58:25

四、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①所有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通过加试的特长生,达到面试合格线,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80%,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80%,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至其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专业不服从调剂不保证录取。

  ③加试成绩获“优秀”等级的特长生优先满足专业;其他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昆山学院”选拔生录取原则:达到面试合格线,按企业面试成绩、考生的志愿,录取到3个投放计划的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的专业。

  (4)特长生加试或“昆山学院”选拔生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录取原则: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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