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7-02-28 10:15:08

  2.照顾加分政策(不同项可累计加分,相同项按最高加分计算)

  具体照顾加分项及加分值见下表:

加分类型 加分项 加分值 需提供材料
①特殊身份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分

①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0分
烈士子女 10分
少数民族考生 3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分

②学业水平测试

成绩加分考生

(按最高的4门加分)

A 10分 ①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B 5分
③综合优秀生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15分

①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10分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每张证书加5分,最高10分 5—10分
④体育、艺术特长考生 艺术类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15分

①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艺术类考级达九级的考生 10分
艺术类考级达八级的考生 5分
体育类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质 10分
体育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 5分
⑤荣誉称号考生 高中阶段在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考生 5分

①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见义勇为奖的考生 5分

  3.免考及加分材料递交要求

  (1)凡申请免考或加分的考生,根据清单要求,将相应材料于2017年3月5日前通过邮局EMS方式邮递至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电话82212198),并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2)考生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为了能够及时关注查收,可同时发送邮件至0383@njou.edu.cn告诉我们,邮件内容为“考生号,姓名,联系电话,免考类型(或加分项)”。

  4.免考及加分材料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视为有效。如文化联考免考、照顾加分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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