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7-02-28 10:15:08

2017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对象及体检要求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