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四川大学 2017-03-24 10:41:10

四、选拔程序

  ㈠、资格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思想品德、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㈡、网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测试费130元/人,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7日00:00至2017年5月31日24:00,缴费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

  ㈢、考核测试:

  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核测试定于2017年6月11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学科特长”计划的考核测试为能力综合测试(采用机读卡笔试答题,时间2小时,共150题,满分300分)和专家组面试(满分3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能力综合测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

  2、“双特生”的考核测试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针对考生的特殊专长、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进行测试。测试时首先由专家组与考生面谈,根据了解到的考生的兴趣特长现场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随后专家组针对学生的兴趣特长、知识积累和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深度的面试。考核测试结果分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和“不合格”。

  3、“国家试点学院”的考核测试为生命科学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领域多名专家的综合面试。

  ㈣、资格认定: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审定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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