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面试政策]

北京城市学院 2017-03-15 21:24:02

四、免试政策

  申请免试入学和免笔试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免试资格。

  1.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自愿申请免试,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可直接取得入学资格:

  (1)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含)以上者;

  (2)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含个人奖项和集体名次,可报考相关专业;

  (3)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高级”及以上者,可报考相关专业;

  (4)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为B级及以上者,或此三科会考成绩为两门A级一门C级者。

  2.免笔试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自愿申请免笔试,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其笔试成绩按照满分的90%计算,记27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语、数、外会考成绩中任意三门会考成绩达到BBC成绩者;

  (2)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3)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奖项者;

  (4)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含)以上或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两次(含)以上者;

  (5)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项目含:篮球、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

  (6)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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