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学院2017单招简章[免试政策]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7 12:08:59

  六、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于3月13日—3月17日向我院(只能向一所院校)招生办公室申请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17:00,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大类(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登录系统后将直接跳转到缴费界面),向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免试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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