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托普信息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2 10:38:37

五、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提供有关技能、特长的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学院招办)。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7年前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5分和10分;

  3.凡申请文体特长生加分的考生,须获得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地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国家二级)等级证书,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填写《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申请表》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0日前通过EMS寄或顺丰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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