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2:24:13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类别(文理类、艺术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和退役士兵)分别从高到低录取。

  1.考生考核总成绩

考生类别 考生考核总成绩
文理类考生 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
艺术类考生 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加试成绩
文艺、体育特长生
免文化考生 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退役士兵 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分别划定。

  3.录取原则

  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不得跨类录取。

  ①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先按数学成绩排序;若再相同,再按语文成绩排序;若还是相同,则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序。

  ②免文化考生,学测等级1A3B及以上确保第一专业,其他免文化考生确保录取前三个专业之一。

  ③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挂网查询,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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