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18-08-21 11:45:57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不同等级的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构建起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依托、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勤工助学为辅助、以绿色通道以及各项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完备、科学、高效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招生电话:(0531)88913864

(0531)85593864

传真:(0531)88913864 邮编:250100

学校网址:http://www.sdaeu.edu.cn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