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8-08-10 15:03:13

第三十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

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

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

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6. 精准扶贫计划:我院利用自身办学优势,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教育扶贫。在济宁市扶贫办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家庭子女,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高职阶段免除学费,成绩优异者还可享受学校的各种奖学金;学院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实施订单培养,确保学生就业;学院成立“爱心助学基金会”,积极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第三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dlgzy.com

电话:0537-3617788、3617790、2343396、3617333

传真:0537-3617788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6号

邮编:27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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