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xf_3,lq_2]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8-08-10 14:39:59

第七章奖、助学金与助困政策

第二十三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第二十五条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第二十六条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

第二十七条股东企业奖学金: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公司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第二十八条晋江市政府奖学金:

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优秀新生奖学金:

1、普通高考文、理科专科分数线上100分奖励2000元;

2、三年内在篮球、武术套路、田径三项体育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奖励10000元。

第三十条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学历证书发放

第三十一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95—36207777

监督电话:0595—82038898

学院网址:www.qzqgxy.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 邮编:3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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