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8 15:36:18

莱芜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服务莱芜、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强院、文化兴院”的办学方针,坚持“人人成才、人人就业”的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高。逐步形成了校企一体的办学特色、工学结合的教学特色、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特色和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全面提升的校园文化特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以及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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