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院2018招生简章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8-07-18 14:21:09

北京农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48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南校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北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

清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二拨子

7、学院网址:http://www.bvca.edu.cn/

8、基本情况: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清河校区和北苑校区,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作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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