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2018招生简章

山西大同大学 2018-06-22 17:54:58

山西大同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也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2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冯锋

第十二条学校地址:

御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邮编:037009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原矿区)平泉路52号,邮编:0370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山西大同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大同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山西大同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2018年学校预留计划30个,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相同分数段考生的顺延录取,同时兼顾调节生源不平衡的情况。

山西大同大学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