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2018招生简章

商洛学院 2018-06-06 11:36:07

南京工业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商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商洛学院,英文名:ShangLuo University。学校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号。学校国标代码:11396。

第三条 学校性质为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2018年我校被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研究部。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制度的制定和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内,做少量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少数省份或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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