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7招生简章[资助政策]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2017-06-12 21:47:08

  第二十四条 资助与奖励: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4、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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