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7-06-21 18:30:56

  第二十七条 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资产评估、金融学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

  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

  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法学、行政管理专业学费17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日语、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药学、护理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

  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学费23000元/生·年;

  建筑学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27000元/生·年;

  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0000元/生·年;

  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5000元/生·年。

  每学年初,各专业(类)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新生精英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业精英奖学金、创新创业类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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