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院2017单招简章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3 09:22:50

宜春职院2017招生章程

2017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总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及有关部门指导下,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

二、 组织领导

  (一)、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二)、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三)、成立专家组,全面负责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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