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奖励及学费]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2017-03-01 08:07:48

七、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1、奖助政策

  关爱每个学子,全程贴心服务,学院的奖助学体系完善健全,被省教育厅评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学院设有院奖学金,每学年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单项奖400元;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为每人每年8000元和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的各类奖学金、学生获奖面达45%。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新生绿色通道;贫困生可在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可在入校后根据家庭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学院设立了“学院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一次性困难补助,特困生及突发事件一次性补助;学院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推荐或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实习生争取实习单位生活补助,学院的各类资助、学生受助面达60%。

  2、收费标准

  (1)依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300-6200元不等。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除学费外,另每人每年收取4200元培训费。

  (2)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000-1400元不等。其它收费如教材书籍按实计算,具体以寄发的《新生入学指南》明细为准。

八、监督机制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68170912,邮箱:jkxyjw@163.com。

  3、学院根据提前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如对相关工作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查询或申诉,申诉处理电话:025-68172881,邮箱:zydxg2007@163.com。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在提前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十、相关事宜

  1、已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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