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5:08:33

十、录取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艺/体加试分+政策加分。

  1.录取原则

  综合考虑招生计划数和考核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联测总成绩、语、数成绩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未取得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②考试(含面试、加试)作弊;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参加高考体检或高考体检不合格;⑤品行严重不端等;⑥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未达4C1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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