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7-02-28 10:04:52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费用
2月20日前 申请文化测试免考和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我校招生与合作办学处
3月20日 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联测
4月10日前 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联考成绩
4月12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考生名单和测试方案
4月15日-16日 综合素质考试
4月23日前 学校招生网公布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4月30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获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5月15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九、监督机制

  1.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2.为保证提前招生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与合作办学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与合作办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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