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8 12:27:21

  2. 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加分(除下列第(1)项外,考生同时符合其他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根据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除信息技术科目外取最高四门成绩)进行等级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每科加5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院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每次加10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7)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8)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加30分、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20分。

  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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