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费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200元/生/年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第学年132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800元/生/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800元/生/年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800元/生/年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800元/生/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3800元/生/年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生/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生/年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生/年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生/年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生/年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200元/生/年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200元/生/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200元/生/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200元/生/年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6800元/生/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9200元/生/年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8000元/生/年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8000元/生/年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8000元/生/年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8000元/生/年

东北师大人文学院2019年学费多少?(含助学奖励政策)

二、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助学政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我校设立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和校级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

(1)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校开通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工作。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权利。

(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等受助权利。

(4)我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每生每年600元;单项奖(多元成才奖)的评选,根据学生取得实际成绩,各院(系)申报,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人选名额,每生每年1000元。

(5)我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立:为保证学生在校园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基金来源为学校专项经费。设立固定勤工助学岗位140个,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不低于10元/小时。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书面申请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三、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简介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东北师范大学按新的机制和模式申办并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院坐落在景色宜人的北国春城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分东西两个校区,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相邻,可以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与浓厚的学习氛围,是青年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理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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