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2018-08-19 11:23:39

第十五条 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网络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之规定,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