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日期:2017-07-16 来源: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七条 对于报考我院的优秀新生,学院设置优秀新生奖学金,以吸引优秀新生报考学院。优秀新生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高中学业成绩优秀的新生、参加高考录取的二本线上的新生,以及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奖的中职对口升学学生。

  第二十八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按照《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筑职院发字〔2016〕7号)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制度,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或者学费减免。

  第三十一条 学院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进行管理和适当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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