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06-21 11:06:05

  五 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培养。

  第十二条、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的学生,学院不提供学生档案等有关资料,录取通知书随即失效,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第十三条、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标准,发给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

  六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http://www.jxsfjy.cn

  电子邮箱:jxsfjyzsb@sina.com

  联系电话:0791-83875391、83875325、83875205

  传真:0791-8387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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