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工作]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06-21 11:06:05

  四 录取原则

  第八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第九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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