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17招生简章

闽江学院 2017-06-14 22:17:40

闽江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闽江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国标代码:10395)

  2、校址:⑴校 本 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 山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 塘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7年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专业录取要求

  除本科的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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