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7招生简章

上海电力学院 2017-06-14 00:25:04

上海电力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电力学院

  二、就读校址杨浦校区: 上海 市 杨浦 区 长阳 路 2588号

  浦东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学海 路 28 号

  备注:2017级本科学生学习地点在学海路28号,全部住读。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

  则和办法学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就业去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当年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专业的行业标准,环境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专业色盲、色弱不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色盲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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