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降分投档条件

日期:2010-03-29 来源:招生考试信息网 点击

  教育部于近日向广大高考生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就降分投档做了相应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四川招生信息网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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