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机电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22 14:07:20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联系部门: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917-363388733288883633889

传真:0917-3633901网址:www.sxjdzy.cn

邮编:721001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处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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