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8-08-22 13:05:14

第十四条奖励资助政策: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毕业: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双向选择。优秀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可继续升入其他院校本科学习,也可以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在本院完成本科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政策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学院招生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956683 83956685

传真:0791-83956685

网址:www.jiea.cn;www.jxjg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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