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护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21 12:07:43

第五章 报到与入学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措施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金峰校区:0851-85605555

金海校区:0854-5415555

招生QQ群:523779425

学院网址:www.gzn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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