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20 11:29:32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并由学院负责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过招生网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邮编325016)

招生热线:0577-85108000 85108035

招生网址:zs.zji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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