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2018-08-20 10:57:24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奖学金政策、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省、市及我校奖学金政策等相关奖学金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助学金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兜底资助政策、我校助学政策等相关助学政策执行。我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我校学生助学专项经费,用于我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项目,以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856-5218571、5218693

传真:0856-5218693

我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邮编:5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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