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专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15 15:31:27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 辽宁省考生: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 辽宁省考生: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理科考生按照数、语、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数、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 网 址 :http://www.lnnc.edu.cn/

招生 负 责 人 :崔明华186-4206-5001 024-86614845

沈阳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金贵华 186-4206-5071 024-86613696

沈阳校区: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阜新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龚全英 150-4255-8532 0418-2281834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6(兼传真)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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