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15 12:27:16

2018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 我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集工、农、商、艺术、师范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坐落于吉安市中心城区吉安南大道,按照“山水校园、庐陵书院”的规划定位进行建设,占地1098亩,建筑面积39.8万m2,投资总额11.3亿元,可容纳在校生1.5万人。

学院已开设了现代农业技术、园林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动车组检修技术、空中乘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会计、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英语教育(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29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全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4504。

第七条 主管部门:吉安市人民政府。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