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2 10:43:06

第十四条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四章 其它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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