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31 09:14:14

十一、录取原则:

1.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十二、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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