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现代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018-07-30 13:56:20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五条学生毕业时, 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 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 费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八条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小桔灯”爱心资助等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录取的所有本科学生,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xdkj.tyut.edu.cn,联系电话:0351—6010618, 6018055,6014020,6014101 。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017年5月

太原理工现代科技学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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