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3 来源: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工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871 浙江省院校代码:0048

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校址: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镜湖校区),两个校区均在绍兴市区。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高考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专业加试和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六)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七)录取具体方式

1、浙江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若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实行院校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如第一院校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八)学校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特殊招生

(一)高职提前招生: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二)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执行。

九、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十二、招生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575-88009038,E-mail:zjipcjw@163.com。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5-88009064、88009128、88009130、88009125、88009123

(二)传真:0575-88009063

(三)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312000。

(四)院校网址:http://zjipc.com/

(五)招生信息网:http://zs.zjip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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