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2018-07-20 13:41:11

十四、学生因故退(转)学而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监督电话:023-45615808

十六、附则: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需清楚填写联系方式,特别在录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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