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9 13:18:37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分和专业要求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色弱考生慎报。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十、外语语种:

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学科教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邮寄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十二、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健全,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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