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8-07-19 09:27:23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50.7亩。教职工6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

第三条 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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