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专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8-07-17 17:56:50

第十一条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学费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5000元/生/年
(3)校内一等奖学金5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3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6)校内优秀贫困生奖学金7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

第十三条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第十四条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373014。

第七章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十七条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我校网站可以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同时,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发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市、区)现场招生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

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十八条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校招生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097,68501478,68505188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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