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体育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4 08:16:19

第八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4000元、3000元、2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四等(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并满足学院毕业规定相关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向相关体育类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xjsvtc.com

联系电话:0991-2574567

传真:0991-2557491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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