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中华女子学院 2018-07-13 08:56:12

第廿六条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按照北京市相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廿七条 学校实行奖助贷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廿八条 学校新生大一、大二在中华女子学院昌平校区住宿、学习,两年后返回校本部。

第廿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监察电话:010-84659417

第三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卅一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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