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2018-07-11 16:24:04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再向学校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吉林省教育基金神内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选40名,实行等额评审。

2、【学校奖学金】

(1)农林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600元/每学期、二等奖学金400元/每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每学期。包括: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园林、种子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动物药学、动物医学、动物植物检疫、应用生物科学、畜牧兽医、特种动物养殖、宠物养护与驯导、种子生产与经营、现代农业技术等17个专业。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的5%、二等奖学金不超过10%、三等奖学金不超过20%。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600元/每学期;二等奖学金400元/每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每学期。

3、【社会团体及企业奖助学金】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禾丰牧业集团、大北农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和国际友人在我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助学金。

4、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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