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大2018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 2018-07-06 15:36:34

西南民大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Minzu University),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委主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

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18年计划招收本科生7003人,预科生458人。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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